什么是高校农村学生巾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
从2014年起教育部安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比例不低于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考生参加高校组织的选拔测试合格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的普通文理类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相应志愿。
(一)实施区域。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结合重庆实际,确定重庆市辖区内的20个国家、市级贫困区县(含连片贫困区县、国家级扶贫重点开发县、省级贫困区县等,包括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武隆、巫山、巫溪、城口、万州、云阳、奉节、开州、丰都、滔陵、忠县、潼南、南川、垫江、梁平)作为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
(二)报考条件。
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以上贫困区县,且户籍性质为“乡村”(乡村户籍性质的认定执行国家统计局在2019年12月30日前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统计标准,城乡分类代码中第一位数字为“2”)。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上述区域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三)实施办法。
1.重庆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设置。有关高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和平台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平台设置招生专业等信息。
2.考生在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有关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中学和高校为考生提供报名咨询及指导。
3.市教育考试院在平台下载本市考生信息数据库(主要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就读中学、学籍所在中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及派出所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学籍户籍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传至平台。
4.有关高校在平台下载申请本校且户籍、学籍资格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将考核名单数据库上传至平台公示,同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就读中学学籍所在中学、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5.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有关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人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和平台公示。高考出分后,合格考生填报志愿并投档录取。
(四)填报志愿时应注意的事项。
1.参加招生院校测试合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且预计高考成绩能够达到招生院校要求的考生可进行填报。
2.对应招生院校在普通高校志愿中的录取批次,根据志愿填报网上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代号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
3.招生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各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只能填报经公示的入选院校及入选专业),如果在同一批次具备多所院校的专项招生资格,考生只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成绩填报适合自己的院校。
4.高校专项招生志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与普通高校志愿同时进行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在方便高校录取工作的同时,也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在普通高校志愿录取前进行,如符合条件已被高校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志愿的录取,如果未被录取,也不影响考生普通高校志愿后续批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