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关于表彰重庆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渝人社发〔2017〕57号),我市教育系统12名教师被表彰为重庆市三八红旗手,5个单位被表彰为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
重庆市三八红旗手:刘娟,涪陵城区第七小学校;王红梅,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刘静,江北区新村幼儿园;陈中梅,渝北区空港新城小学校;邱利君,重庆市清华中学校;杨兰,武隆区火炉中学校;康敬,城口县中学;徐雪梅,垫江县示范幼儿园;刘志兰,忠县忠州第二小学;段翠君,石柱县石家乡小学校;张祥勤,彭水县实验中学校;冯晓灵,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重庆市茄子溪中学,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市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重庆理工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与成才服务中心,重庆电大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