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编写本申请指南。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范围:
必须是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正式学籍学生是指经重庆市中招办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的学生。
二、资助的标准:
1.生活费标准:按每人2000元/年的标准给于资助(建卡贫困户3000元/年)。学生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生活费累计资助不得超过2年。
2.住宿费标准:按每人500元/年标准进行资助(不足5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给予资助,另连片贫困区困难学生不享受)。学生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住宿费累计资助不得超过2.5年。
3.书本费标准:建卡贫困户学生400元/年,资助时间不超过2.5年。
三、申报、审核程序: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1周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写《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在班主任处领取, 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根据申报困难类别再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须包含户口主页,户主页、增减页、学生本人页),同时,一并提交以下有效证件或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由学校查验后退还)。